(略)
(略)是我方签订的法律顾问,根据《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之规定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:1.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。2.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。3.须保证原有项目(略)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。4.上级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。该项目符合细则规定第1条,故建议邀请(略)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。